《表二:司法案例中数据或数据产品定性与数据的获取、使用规则》
数据的定性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已成章法。在数据型纠纷中,数据往往被看作是一种经营利益。在最新的衍生数据型案件中,法院直接表明个人非敏感数据是劳动成果,具备了商品的交换价值,因而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益。此案也跨时代地提出,大数据产品(衍生数据)的所有者不具有财产所有权。
图表编号 | XD0016723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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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姚叶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