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疫情下的警务内容及编码参考点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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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危机治理中应急警务运行机理研究——基于疫情防控中江苏省警务动态的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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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主要职责有别于公安机关的日常职责,按照《人民警察法》(2012修订版)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承担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14项职责,但是这14条职责规定都是基于社会安稳、经济正常发展的状态,旨在保障社会的良好运转而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给予规定的,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这些法定职责仅仅是公安机关的警务最低限度,除了这些法定职责,公安机关在公共危机治理中还应积极回应社会民众的需求,承载并履行公共危机中的公安责任。本文通过对文本资料的编码分析,发现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疫情下“服”:服务,疫情下“控”:防控、管控、督控及监控,相应的主范畴、对应范畴以及各自的编码参考点数如表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