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2007-2016年全国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情况》

《表6 2007-2016年全国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的衔接机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由此看来,司法鉴定投诉并未成为法院、当事人关于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有效反馈机制。同样,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投诉的处理过程与处理结果,至少与学界研究以及法院、当事人乃至鉴定人自身对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整体印象、实践观感相去甚远:积10年之力,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可谓量少罚轻(参见表6);固然如此,法院与当事人也不能从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鉴定名册中,读出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惩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