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间分布情况》
从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至2018年3月底,设区的市共制定并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621件,其中立法条例205件,三个事项范围的地方性法规413件。2三年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数量在不同时间段呈现出显著变化: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全国共有97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得到相关省、自治区人大批准,其中地方立法条例86件,三个事项范围的法规11件;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共有280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获批,其中地方立法条例92件,三个事项范围法规188件;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共有244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获批,其中地方立法条例27件,三个事项范围法规214件。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3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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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1 |
作者 | 毛雨 |
绘制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