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安徽、江苏、河南设区的市制定、修改、废止法规情况(2015.3~2019.5)》

《表5 安徽、江苏、河南设区的市制定、修改、废止法规情况(2015.3~2019.5)》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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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活动及发展趋势分析——以安徽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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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可以看出,以立法活动总量来计,从《立法法》修改至今,安徽省设区的市立法活动总计为123件次。同期,立法活跃的江苏省各设区的市立法活动共计179件次。对比可见,江苏省修改法规数量几近于安徽省的2倍,制定法规数量近乎安徽省的1.6倍,废止法规数量是安徽省的1/3。江苏省在《立法法》修改之前,除南京市外,有三座城市属于较大的市。这些市已开展多年的立法工作,立法速度快、立法活动多样,并呈现出数量较大的法规修改、废止活动。安徽省与江苏省的立法历史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出现数量上的差距也属必然。而对比于条件类似的河南省(2015年前只有一个较大的市,与安徽省相似),安徽省的立法数量多,立法活动丰富,立法工作开展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