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国内部分省会城市、直辖市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强制性措施的独立性规定》

《表4 国内部分省会城市、直辖市关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强制性措施的独立性规定》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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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浪乞讨基层行政治理的困境与出路——以符号互动为理论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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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省会城市民政局网站。

在有强制性措施的文件中,具体规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介性规定,例如《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流浪乞讨人员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置或予以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意味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设计的基本架构是以《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主框架同时辅之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二是独立性规定,此类规定表现为制止、纠正、劝告、劝导、教育等方式,并不包括制裁性强制措施,详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