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法学专业嵌入课程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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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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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素质的内容嵌入一般应贯穿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常规教学中(表1),职业技能内容的嵌入则需要遵循两条主线,一是根据法学课程的安排择时嵌入,一般遵循先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后部门法学课程、先实体法课程后程序法课程的顺序,则职业技能的嵌入也应先嵌入理论分析方法后嵌入实务分析方法、先嵌入实体法内容后嵌入程序法内容的顺序安排。二是视学生的职业岗位倾向择时嵌入,如职业倾向为律师岗位的,应于第1~6学期将代理与辩护、代理词、辩护词等司法文书的写作技能、论辩技巧等技能嵌入民法、合同法、商法、刑法、行政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和司法文书写作等课程的日常教学中,在模拟庭审的实操中侧重嵌入律师角色指导;如职业倾向为法官岗位的,应于第1~7学期将判决书写作方法与技巧、法律适用方法与技巧、纠纷解决方式与技巧等技能嵌入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在模拟庭审的实操中侧重嵌入法官角色指导。如职业倾向为检察官岗位的,应于第1~4学期将起诉状、公诉词的写作方法与技巧、证据的分析方法与技巧等技能嵌入相关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等课程的常规教学中,在模拟庭审的实操中则侧重嵌入检察官角色指导。如职业倾向为企业法务的,应于第1~7学期将合同的草拟和审核方法与技巧、证据收集的方法和技巧、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技巧等技能嵌入相关合同法、证据法、三大诉讼法等课程的常规教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