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创新创业课程开设情况表》
对于民族高校法治人才的培养来说,在强调创新能力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于本科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传授,因而在充分保障学生基本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之上,再加以训练学生的创新能力,为法治人才创新能力的培育营造好良好和全面的条件保障。因此,有学者指出,“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问题上,往往有一个误区,即只注重让学生自己思考、探索,而忽视基础知识的教学。”[3]民族高校在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时,还相对缺少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软件基础。如表2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创新创业课程开设情况表,展示了所开设的专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课程,多以理论讲授为主,总课时分别是16个课时,均为1学分,但是都以考查的考核方式作为结课要求,而且开设课程时间均为学生专业课程安排较多的学期,学生的重视程度并不高,未能充分体现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提供充足的保障。
图表编号 | XD008877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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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31 |
作者 | 覃晚萍、黄中显 |
绘制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