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赣州各县区级市场监管局法制监督部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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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监督 破解“任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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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监管职能的扩大,法制监督部门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其工作职责包括但不局限于案件审核、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指导、规范性文件审核、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网络+监管”、案管系统、“双随机”、依法治市(法治政府),以及其他各项考核工作等涉及“法”的工作。但与相关法制工作日趋繁重、复杂、专业的情况相比,现实中市场监管法制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较为匮乏,且岗位中法律专业人数占比不高。在市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宜春市局、吉安市局的法制科室工作人员都仅为4人,而九江市局、景德镇市局、新余市局、鹰潭市局、赣州市局更是仅有3人。在县区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赣州市为例,其县区局法制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数量也较为缺乏(见表1)。尤其是部分县区局人手非常紧张,比如经开区分局监察法规科除本职工作外,还需承担党建、统战、征地拆迁、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蓉江新区分局尚无专门的法制科,1名法制工作人员要同时兼职办公室、党建等工作;寻乌县局也无专门的法制科,由1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兼职法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