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法制计量监管的计量器具及所受监管的种类》
计量理事会协助国家计量局局长工作,依法成立(《计量法》第十条),履行法定职责,针对国家计量的现状或发展方向、计量管理的重大活动、国家计量战略计划以及国家计量局的年度计划和报告等重大事宜发表意见。理事会的成员广泛,由企业和技术部任命,包括企业和技术部长的代表1名、科技部代表1名、波兰标准协会代表1名、波兰认可中心代表1名、军事计量中心代表1名、国内经济组织或企业家组织从事计量技术的代表5名、高校的相关技术专家代表5名、地区计量局富有计量管理经验的代表1名。
图表编号 | XD0016241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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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徐文见 |
绘制单位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