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教监[2011]7号文件规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高等教育法》和《实施意见》关于党委决策性职权的规定,虽已涉及高校多方面的根本事务,但仍有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多处使用“重大”一词,但是对何谓“重大”,两个文件均无明文规定。对此,教育部于2011年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不足,其中关于“三重一大”内容的规定,不仅可以视为对《高等教育法》和《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而且还扩展了党委决策性职权的范围,涉及到高校运行的许多重要方面(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991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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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张文国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