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相关法规文件关于党委决策权事项和校长执行权事项的规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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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校内部治理中党委职权的双重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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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在高校中的决策机构地位是建立在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性职权之上的,决策性职权是党委在高校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体现和保障。《高等教育法》第39条规定,党委对高校的领导职权包括“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这是关于党委决策性职权的原则性规定。《实施意见》关于党委职权的十项规定中,决策性职权的内容则更为具体(见表2)。与政治性职权不同,决策性职权所涉事项均属于高校法人基本业务的内容,属于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基本职能和职责。决策性职权所涉及的事项均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最重要内容,在办学自主权范围内,党委作为决策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形成高校的法人意志,并传达给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机构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