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角鲨烯加标回收率试验结果》
采用加标样回收法,准确移取配制好的皮肤角质层角鲨烯提取液3份含角鲨烯浓度分别为0、2.02、6.616 mg/L,将其配制成含有角鲨烯标准品浓度分别为10 mg/L、50 mg/L、100 mg/L样品标准品混合液200 uL,测定各提取液中角鲨烯的含量。平行实验3次,计算平均回收率,结果见表4。结果表明,该检测方法检测稳定性及精度好。
图表编号 | XD00169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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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粟雨桑、何海鸥、明新林、周立武 |
绘制单位 | 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皮肤研究中心、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皮肤研究中心、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皮肤研究中心、珠海伊斯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皮肤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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