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美国、欧盟在电子电器产品中重金属限量要求的比对》

《表1 中国、美国、欧盟在电子电器产品中重金属限量要求的比对》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国消费品重金属限量要求解析及与欧美的差异比较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就电子电器产品而言,中、美、欧盟均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法规、标准等对重金属予以规定。为了与国际接轨和检测结果互认,我国在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标准时大量借鉴了欧盟Ro HS指令及其配套标准。因此中欧双方限制的重金属物质均为铅、镉、汞、六价铬这4种重金属,其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也基本一致。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还额外规定在判断电子电器产品的符合性时,需要先将产品按GB/T 26572-2011附录A的要求拆分成ABC三类检测单元。其中B类单元(电子电气产品中各部件的金属镀层)按GB/T26125-2011附录B的方法不得检出六价铬。而在美国方面,虽然在美国联邦政府尚未制定类似于欧盟的Ro HS指令,相对较为宽松,但美国部分州政府的重金属限量立法走在联邦政府之前,例如加州、缅因州、明尼苏达州、德克萨斯州以及华盛顿制定了类似于Ro HS指令的法规,其限制的重金属种类和限量要求与欧盟Ro HS保持一致。此外,美国有19个州规定产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总和不超过100 ppm,有13个州分别制定了针对含汞产品的法律,这些产品一般涉及汞开关掣及继电器、含汞电池、荧光灯泡、玩具或游戏机等。表1给出了中国、美国、欧盟在电子电器产品中重金属限量要求的比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