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个案裁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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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法与金融规制冲突——对金融借款利率上限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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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Openlaw”数据库,将案由限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层级限定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时间限定为2004年10月28日—2019年3月31日,关键词限定为“利率上限”,共得到100份案例裁判文书。这些由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判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典型个案”反映不同地区的裁判思路。表3首先选取了5则由重庆、安徽、江苏、湖北、山西等五个不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了使对比效果更为清晰,再次运用类似的检索方式得到1则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这6则典型个案反映了地方法院在金融借款利率上限规则适用方面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