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德国《职业教育法》促进职业教育资格化体系中的高级资格阶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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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途径:职业进修教育——以德国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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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职业进修文凭多达200多种,如“服务型技术员”“过程管理者”“专业管理者”“专家型商务人员”“企业管理者”等。通过此次对《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联邦政府设立透明化的职业进修阶梯,将职业进修文凭名称统一成进修教育中三阶梯的资格证书名称:“(认证的)职业专长者”(Geprüfte/rBerufss pezialist/in)、“专业学士”(Bachelor Professional)和“专业硕士”(Master Professional)(见表1)。通过有吸引力的、与国际衔接的资格证书名称,推进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等值,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2]在德国资格框架(DQR)中,职业晋升性进修的第二和第三阶梯:专业学士和专业硕士,与高等教育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级,分别为6级和7级。在获取“高级职业资格”的职业晋升性进修教育中,学习者在职业(初始)教育过程中获得的职业行动能力通过进一步的进修而得以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