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正交试验结果方差分析表》
注:a.R2=0.810(调整后R2=0.726);b.R2=0.998(调整后R2=0.997);c.若P<0.05,则结果显著;若P<0.01,则结果极显著;若P>0.05,则结果不显著。
由表3知,初始含糖量(B)对火龙果带皮果酒发酵的酒精度影响极显著(P<0.01),料液比(A)、酵母接种量(C)、发酵温度(D)对火龙果带皮果酒发酵的酒精度影响不显著(P>0.05);料液比(A)、初始含糖量(B)、酵母接种量(C)、发酵温度(D)都对花色苷影响极显著(P<0.01)。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如果侧重考虑酒精度,则要着重考虑初始含糖量对发酵结果的影响;如果还考虑到花色苷含量,则应当同时考虑料液比、初始含糖量、酵母接种量和发酵温度4个因素对结果的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5479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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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林丽丽、张怡睿、罗湘 |
绘制单位 | 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