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法律实践教学要求比较》
针对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环节存在的不足,在目前整体教学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形下,为了更好地促进法学理论教育和法律实践的结合,建议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引入实践型法律案例教学。实践型法律案例教学不是对其他实践教学方法的替代,而是对传统案例教学思路的有益改良,以及对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教学的有益补充。其一,从教学流程来看,实践型法律案例教学课程更适合开设在专业课中传统案例教学之后和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教学之前。专业课中传统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专业知识点,在掌握具体法律规则的基础上才能训练学生的体系化法律思维。而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因教学资源所限,大多数法学院都将其设为选修课,难以达到普惠性实践教学效果。其二,从教学方式来看,通过对教学场所条件、师生配比要求、案例来源挑选、教学过程要点以及学生能力侧重等方面的比对分析,下文表1对四种实践教学方式的特征进行了概括性比较。其三,从教学特色来看,实践型法律案例教学的特色主要在于培养和训练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律方法的适用能力、分析思辨能力、案情要件归入能力。
图表编号 | XD0015448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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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5 |
作者 | 李丹 |
绘制单位 |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