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

《表3 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外伤后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使用指南》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外伤后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应结合伤口性质与既往免疫史综合判断,原则如下[19]:(1)全程免疫且最后一次注射后的5年内。所有类型伤口,均不推荐使用TTCV、HTIG、F(ab’)2或TAT。(2)全程免疫最后一次注射后≥5年但不足10年。清洁伤口不推荐使用TTCV、HTIG、F(ab’)2或TAT。不洁伤口和污染伤口应加强接种1剂TTCV,不推荐使用HTIG、F(ab’)2或TAT。(3)全程免疫最后一次注射已≥10年。部分患者体内抗体水平降至保护水平以下,所有类型伤口均应接种1剂TTCV,以快速提高体内抗体水平,不推荐使用HTIG、F(ab’)2或TAT。(4)免疫接种史不详或不足3次接种。清洁伤口仅需全程接种TTCV;不洁伤口和污染伤口在全程接种TTCV的同时应注射HTIG、F(ab’)2或TAT。以上描述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