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稳健性检验:最低工资对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对数的影响》

《表3 稳健性检验:最低工资对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对数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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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成本外生上涨与FDI进入:基于最低工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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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换FDI进入的衡量指标。考虑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仅收集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数据,很难完整记录FDI企业进入情况,因此为完整考察最低工资对FDI进入的影响,本文以2000—2013年282个城市2071个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1)的对数进一步考察城市最低工资调整的影响,表3为对应的回归结果。总体上,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数据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均能大致反映FDI企业进入的情况,但也存在几个方面的不同。从收集主体看,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数据由工商登记部门统计得到,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收集主体主要是统计局。从覆盖范围看,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数据统计了区县每年新增港澳台投资企业和新增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总和,涉及各个行业和产业,能有效弥补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存在的行业限制(仅包含工业企业,且现有研究通常只保留制造业企业)和统计口径限制(仅收集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的数据,且统计口径会发生调整)。从数据准确性看,工业企业数据多由企业上报得到,相反区县FDI企业注册数据直接来源于工商登记部门后台数据,能有效减少数据收集过程的误差。但从时间维度看,工业企业数据是动态的,可以观测到企业特征随时间的变化,而区县FDI企业注册数量数据是静态的,缺乏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注销或死亡等特征的跟踪。沿用现有文献对FDI企业的界定标准,再次检验最低工资调整对企业引进FDI的影响。现有文献对FDI企业的界定标准有两个:一是根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提供的详细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来确定;二是依据实收资本金额中外商及港澳台资本金占比不低于25%标准来界定FDI企业(聂辉华等,2012;李磊等,2019)。本文据此重新定义FDI企业来进行回归分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