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历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
(表中五届全国人大至九届全国人大的数据,摘自吴美华所著的《当代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一书,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十届人大和十一届人大的数据源自《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年鉴》,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和2008年版)
二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工作,主要是人大立法工作。立法权是人大最重要的权能之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对于这方面工作的参与,既可以是直接参与,也可以是通过政协的途径,参与人大立法协商。实践中,人民政协参与人大立法协商的主要形式有三种:(1)以政府法制办和人大法工委为联系纽带的政府起草、政协完善、人大审议模式;(2)以党组织为纽带,由党委将同级人大党组提交的立法草案交政协党组,由政协党组组织开展相关协商;(3)以政协委员个人名义参与立法协商。
图表编号 | XD0015419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10 |
作者 | 钱牧 |
绘制单位 | 嘉兴学院红船精神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