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880—1900年德国的基本国情、社会保险支出在GNP和政府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6)》

《表1 1880—1900年德国的基本国情、社会保险支出在GNP和政府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6)》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德意志帝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社会稳定》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帝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也就是说,在没有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消极影响的情况下,雇佣工人、雇主、政府三方都能够承担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所需的负担和成本。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限于生存保障。就拿国家唯一为之提供补贴的残疾与老年保险来说,虽然法律规定国家为每位参保者提供50马克的补助,但是到1900年德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仍然在50岁以下,在1900—1910年间只有27%的男子能够活到70岁。(2)这意味着超过2/3的参保者领不到保险金,国家等于只为不到1/3的参保者提供补贴。而且,该保险对每一个参加者年平均待遇支出是155马克。(3)这种保障待遇根本不能补偿工资的亏损,只是对生存安全提供的保障,不是对生活标准进行保障(4)。就疾病保险来说,起初对参加者的待遇是每年每人平均11.2马克,而且参加者不到总人口的10%,(5)同样,该保险的保障水平也是以提供生存安全保障为标准。这样的保障水平对经济和财政不构成大的负担。从表1可以看出三大核心社会保险的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GNP)中的比例,以及在政府总支出中的比例,总体上符合当时德国的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