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563—1736年反巫立法中的惩罚措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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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猎巫运动”中的王权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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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看,这一时期英国对巫师的惩罚标准呈现两大特点。其一,就同一个人而言,再犯的惩罚严于首犯。例如,1579年切姆斯福德地区一位名为伊丽莎白·弗朗西斯的女士因使用巫术再次受到指控时,被判为死刑。(1)其二,1604年反巫法令的判刑标准整体严于1563年。譬如,“用巫术伤人及财物”一项,在同为首犯的情况下,1563年的法令判“一年监禁”,而1604年则判“死刑”。而“图谋以巫术伤害他人人身和财物”“图谋用巫术致人死亡”“图谋使人非法恋爱”这三项,在同为再犯的情况下,1563年法令判“终身监禁”,而1604年直接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