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活垃圾分类惩罚措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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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激励性到强制性: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实践模式、逻辑转换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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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在地方层面,有诸如上海市2014年出台的《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为代表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但是,无论是全国性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多数都只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都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对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中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更没有制定有关违反垃圾分类行为的惩罚标准。(1)《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虽然也有对居民垃圾分类义务的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罚标准,但是这些惩罚措施在具体实践中难以操作,缺少居民垃圾分类的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罚款处罚在实践中也难以执行。最终,这些原则性的惩罚规定流于形式,难以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基层政府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激励性导向的措施来推动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