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氧氟沙星不合格水产品中不同兽药残留检出情况》
注:ND指未检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5],氧氟沙星禁止用于各类养殖动物。作为违禁药物,检出即为不合格。本研究采集的495份生鲜水产品中,氧氟沙星不合格10批次(表4),不合格率为2.02%(10/495)。不同生鲜水产品中氧氟沙星监测结果表明(表5),淡水鱼和海水鱼氧氟沙星检出率分别为6.82%和2.40%。牛蛙、虾蟹类及其他水产品均未检出氧氟沙星。
图表编号 | XD0015219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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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8 |
作者 | 陈巧 |
绘制单位 | 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