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评价定量分级标准:应用食品安全指数法对广西水产品兽药残留风险评价》

《表4 评价定量分级标准:应用食品安全指数法对广西水产品兽药残留风险评价》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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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食品安全指数法对广西水产品兽药残留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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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认为兽药残留不同检验项目的衡量限值的研究制定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已经综合考虑各类人群摄入量、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消除和不同食品类别情况以及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的准确度等因素,基于一系列科学数据及风险评估过程。因此以衡量限值为度量因素的2个指标对食品安全指数R值的贡献是等价的,不需要重复考虑权重,而且问题检出率和不合格度取值范围是[0,1),将做了四等分,其值分别为0.25、0.5、0.75、1。本研究认为食品安全指数相同,则食品安全状态位于同一水平,结合的等分标度,以为横坐标、为纵坐标,对R进行相同的等度分级。对4个不同半径的扇形区域进行划分,并赋予了评语,所设计评价定量标准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