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靶组织-奶)》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1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即202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为保障菜篮子供应,确保食品安全,笔者从生鲜乳安全角度出发,提醒广大奶牛养殖场管理者关注国家已经发布并将于2020年4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由于新标准内容涉及兽药众多、动物组织广泛,牛奶的限量值不便于查找,现将标准中与牛奶相关的兽药残留限量进行整理汇总,并与原235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了对比,以方便养殖从业人员使用。具体要求见表1和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013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刘鑫、高家瑞、王建军、于丽娜、张宏雨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农学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动物防疫站、北京市昌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农产品监测检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