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0年至2016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

《表1 2010年至2016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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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财力变化及其面临的财政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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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数据库。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由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两部分组成。从结构上看,在过去10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稳定在60%左右,剩余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于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通过对2010年至2016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如表1所示),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以来都超过1/3。随着2016年6月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增值税收入成为了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第一大来源。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上看,如图1所示,2007年至2016年这10年间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呈现下降趋势,其中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仅为6.18%,这是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增速最慢的一年。进一步考察2007年至2016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速,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增速出现明显下滑,特别是2016年增速仅为3.24%,这说明2016年以来我国政府推出的减税政策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产生了明显影响,而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在过去10年增速波动较大,但每年基本能维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