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70年教科书多样化探索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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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教科书多样化探索之路及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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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绝大多数时间里,都在清晰而积极地推进教科书多样化探索。1957年3月,毛泽东主席在普通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很不满地反问:“我们的教学计划、教科书都是全国一致的。这种做法是不是有问题?各省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教材?各省是不是感到受限制?”[18]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各地“可以对教育部和中央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通用的教材、教科书,领导学校进行修订和补充,也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1963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再次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术研究机关、学者,也可以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教科书。经教育部审定,可以推荐全国采用。”1978年9月,教育部《全日制中学小学暂行工作条例》鲜明地指出:在保证教育质量前提下,个人和团体“可以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教科书,经过教育部审定后,推荐全国选用”。1985年1月,教育部出台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指出:“今后中小学教材建设,把编写和审查分开,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编写,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可以编写,有关学校、教师和专家也可以编写,教育部成立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审定后的教材,由教育部推荐各地选用。”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促进教材的多样化。”2001年教育部在吹响课程改革的号角———《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再次指出:“完善基础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实现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正因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对教科书多样化的不懈追求,在新中国70多年的教育发展历程中,绝大多数时间处于教科书事实上的多样化时期,合并起来达55年左右(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