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最大纵坡:地下穿越工程对既有道路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沉降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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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穿越工程对既有道路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沉降控制指标》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规定的不同设计速度下最大纵坡限制见表1[1]。地下工程施工前后道路纵坡都必须满足其要求。从表1中可知,各设计速度之间最大纵坡仅相差0.5%或1%。因此基于地下工程施工不造成道路等级降低的要求,路面纵坡变化标准不得超过0.5%。建议以0.5%的变坡作为由于地下工程施工引起的坡度变化容许值。
图表编号 | XD0014720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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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葛伟、李懿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