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环境规制、绿色信贷与创业板企业债务融资能力的回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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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绿色信贷与创业板企业债务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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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上显著。

由表4中模型1的回归分析结果可以判断,绿色信贷GCL与创业板企业债务融资能力Longdebt在1%的水平上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由此可以推断,随着绿色信贷余额的不断增加,企业获取的绿色信贷资金将不断增加,有效助推企业发展,增强自身债务融资能力,进一步验证了假设1的正确性。按照绿色信贷业务相应要求,贷款企业需要有效治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污染,及时向外界披露相关环保信息,保证正产经营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并以此作为绿色信贷的审批基础。由此可见,高污染企业获取绿色贷款时需要支付的成本相对较高,金融机构能够利用利率杠杆引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产流程优化。创业板企业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企业综合实力较弱,外部融资难度相对较大。但是,创业板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较小,因此获取绿色信贷的几率更高,需要支付的成本也相对较低,能够有效保障企业现金流的安全性,加快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推动创新研发行为的有效开展。随着创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企业市场竞争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得到增强,企业盈利水平不断上升,债务融资能力将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