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按市场化进程分组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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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治理路径与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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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展示的回归结果中,市场化进程方面:在低市场化进程组,Rd_ta和To_pa中Reform×Post×Violation的系数均不显著;在高市场进程组,Rd_ta和To_pa中Reform×Post×Violation的系数分别为-0.013和-0.009,且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法律保护程度方面:在低法律保护程度组,Rd_ta和To_pa中Reform×Post×Violation的系数均不显著;在高法律保护程度组,Rd_ta和To_pa中Reform×Post×Violation的系数分别为-0.019和-0.011,前者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此外,本文以创新投入Rd_in和创新产出Inv_pa两项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与上述回归结果基本一致。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降低企业超额现金持有水平、真实盈余管理和违规经营三种治理路径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活动,这种影响在高市场化进程地区和高法律保护环境地区更为显著。上述发现与本文H3的预期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