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预选实验对象测试成绩分析表》
对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羽毛球俱乐部内的学生(未经过羽毛球高远球技术的训练,男性)进行高远球测试,每位学生均有3次击打机会,对3次所得成绩计算出平均值以作为最终成绩,取成绩相近的18名学生分为两组(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成绩大致相同,成绩记录如下页表1所示:对照组平均成绩为4.667,总成绩为42,方差0.56,实验组平均成绩为4.778,总成绩为43,方差0.56,可以发现两组的平均成绩和总成绩十分接近。但为了使本研究具有科学性和严谨性,需要对两组成绩的差异性进一步验证,由于实验对象较少,故采用差异性T检验。
图表编号 | XD0014001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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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秦明昆 |
绘制单位 |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教研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