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1—2015年上海市住宅商品房价及职工平均工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数据》

《表1 2001—2015年上海市住宅商品房价及职工平均工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数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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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价与职工平均工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实证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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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指报告期内在售商品房中,仅用于住宅用途的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2、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个人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1) 单位根检验。将表1中的数据调整后导入到Eviews软件中,因为事先不确定该数据是否存在单位根,即是否为平稳时间序列,首先分别对被解释变量和两个解释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其次通过不断拟合后根据SC原则选取最优滞后阶数,最终选择最大滞后阶数为3期。对调整后的上海市房价单位根检验结果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