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社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治理的类型及作用》

《表6 社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治理的类型及作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生代员工需求与社会工作介入劳动关系治理的逻辑路径——珠三角劳动关系治理创新探索》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协同共治主要是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共治。多元共治不是政府退出,也并不意味着“小政府、弱政府”,而是“小政府、强政府、大社会”的模式。[7]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协同共治?目前珠三角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治理,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的参与,而参与劳动关系治理的社会组织有多类别,发挥的作用也不同。珠三角参与劳动关系治理的主要有枢纽型、行业型、专业型、帮扶型四类社会组织,它们各自的定位和作用也有侧重(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