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风险承担水平下党组织参与治理的影响差异(最优风险水平模型)》

《表6 不同风险承担水平下党组织参与治理的影响差异(最优风险水平模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党组织参与治理对上市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那么,党组织参与治理是一味地抑制企业风险承担,还是只在风险承担水平较高时发挥抑制作用?我们同时采用如下三种方法检验假说2:(1)分组检验。借鉴余明桂等(2013a)的做法,本文按照风险承担水平的年度-行业中位数,将样本分为高风险承担水平和低风险承担水平两个子样本,分别考察不同风险承担水平下党组织参与治理的影响。从表4可以看出,党组织参与治理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主要集中体现在风险承担水平较高的子样本中;在风险承担水平较低的子样本中,党组织参与治理并未呈现出稳定的显著负向作用(仅用CRT2度量风险承担时,PARCR在10%水平显著为负)。(2)面板门限回归模型。本文以风险承担水平(CRT1、CRT2)作为门限变量,构建了内生门限回归模型。表5报告了门限回归模型的结果,其中,γ代表门限值大小,回归时根据门限变量大小由低到高排序分为两个区间(CRT≤γ、CRT>γ)。可以看出,党组织参与治理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门限效应:当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较高时(CRT>γ),党组织参与治理有助于抑制企业风险承担;而当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较低时(CRT≤γ),党组织参与治理对企业风险承担反而具有促进作用。(3)最优风险承担模型。在最优风险承担水平模型下,当企业超出或低于最优风险水平时的差额部分即为企业过度风险承担或过度风险规避。参考Bargeron等(2010)等文献的做法,本文以CRT1、CRT2为被解释变量,以公司特征变量(上年息税前利润/总资产EBITi,t-1、市账比MTBi,t-1、资产负债率DEBTi,t-1)和宏观变量(本年上证综合指数年收益率SHRETURNt、GDP增长率GDPGROWTHt)为解释变量,分行业分年度进行回归,回归的残差项即企业风险超过或低于最优风险水平的部分。接下来,以残差项的绝对值作为风险承担变量,采用模型(1)回归。从表6可以看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助于减少企业过度的风险承担和过度的风险规避,使企业更接近最优风险承担水平,这进一步表明,党组织参与治理对企业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仅存在于企业风险承担处于较高水平的情况下。假说2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