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德国办理破产各项分数(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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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制度的域外借鉴与完善进路——基于《全球营商环境报告》的分析》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Doing Business 2020:Germany。
德国破产法规定了余债免除程序。即当债务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完成法定期限内的义务后,就免除其法定期限后余下未清偿的债务。余债免除程序仅适用于自然人,且债务人为正当债务人,如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时,法院不允许其余债免除。法定的余债免除程序并不以债权人许可为前提,且在余债免除程序里无最低清偿率的要求,但债务人必须在良好表现期内注意某些特定的义务。最主要的义务就是从破产程序启动时起6年内,要将劳动报酬的可扣押部分让与法院任命的受托人(债权人)[10]。基于这一制度的运行,德国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办理破产排名为第4位(表8)。
图表编号 | XD0013595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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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裴丽萍、李森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