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办理破产”部分二级指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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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营商环境评价看我国破产管理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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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Doing Business 2020:Economy Profile China;Doing Business 2020:Economy Profile Finland。

从横向来看,表1进行的是我国同“办理破产”指标得分最高的芬兰、我国所处的东亚及环太平洋地区、代表发达经济体的OECD国家以及单项二级指标表现最好国家之间的对比。从纵向来看,表1摘录了构成“办理破产”指标的三个二级指标,即破产清偿率、破产案件处理周期、破产成本。从具体内容来看,我国的破产清偿率相较于发达经济体仍旧偏低,只有36.9%,有待提升。从破产案件处理周期角度看,虽然我国的破产案件处理周期相较于芬兰多出了0.8年,但是表现要好于所处的东亚及环太平洋地区,同时与发达经济体的表现持平,所以这项二级指标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在破产成本方面,我国比芬兰高出18.5%,与该单项指标排名第一的挪威相差21%,同时比所处的东亚及环太平洋地区还要高。更严重的是,在世界银行调查的七大区域中,我国的破产成本仅比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平均破产成本低0.8%,而比我国破产成本高的单个经济体大多数为最不发达经济体,例如马拉维、布隆迪、阿富汗等。因此,综观选取的三个二级指标不难发现,破产成本较高是造成破产效率低下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