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课程考核环节设置与达成目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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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科教育OBE理念从“221课程体系”走向“333课堂教学”的探索及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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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与课程教学评价改进在持续改进闭环中承上启下[3]。我们首先根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对应矩阵”分解培养目标(见表2),以明确核心能力达成指标(Performance Criteria)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4];其次形成“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课程目标”对应表,将其作为设置课程目标并支撑毕业要求的依据;最终制定出“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评价改进”方案,并将评价方式写入教学大纲。以“化工热力学”课程为例,授课教师在开课前须制定并提交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方式的方案(见表3),说明课程目标所支撑的相应指标点及其对应的教学内容;同时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提交课程评价方案(见表4),并随考核资料一同归档。新的评价方案中须将试题或作业内容与教学目标准确对应,且要重点突出、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