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大学科目表》中法学院、商学院必修与选修课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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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高等教育百年历程回顾与一流之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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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经系科。民国初期,全国大学的学科设置中,法学院以法律、政治、经济并重,故法学院大多数设三个系。全国共有16所商学院,商学、会计、银行、工商管理,几乎每校都有。[7]到1948年,全国共计207所高校,设置有财经系科的高校80所、系科21种、161个点,以经济系、工商管理系、银行系(科)、会计系(科)居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