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个人转让二手普通住房行为的印花税适用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等文件可知,除了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免征印花税外,其他方式取得的住房均需要按产权转移所载金额缴纳印花税,其适用税率为0.05%,并收取工本印花税,一般为5元/本。个人转让二手普通住房行为的印花税适用政策如表5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86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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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25 |
作者 | 冯炳纯 |
绘制单位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