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个人转让二手普通住房行为的增值税税收适用政策》

《表1 个人转让二手普通住房行为的增值税税收适用政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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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二手普通住房的税收政策探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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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无偿转让和继承方式转让个人二手普通住房,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第一条规定,该交易属于免征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并没有规定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个人(不具有法定关系的个人)的情况,即其他无偿赠送方式。但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除外),需要视同销售不动产来进行处理。因此,其他无偿赠送方式按5%的征收率来交纳增值税。个人转让二手普通住房行为的增值税税收适用政策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