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个安置区拆迁前后的居民家庭住房财产配对样本T检验》

《表2 两个安置区拆迁前后的居民家庭住房财产配对样本T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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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安置居民住房财产的分化及其影响因素——以武汉市两个拆迁安置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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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不同组群及还建模式视角出发,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来比较拆迁还建前后居民家庭的住房财产的因子综合得分均值的差异性(表2)。拆迁安置后,光谷青年城小区居民家庭住房财产基本呈显著减少的趋势(t值为负),尤其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群组在拆迁后住房财产减少最为明显,但拆迁前住房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家庭在拆迁后住房建筑面积则有所增加。西苑小区还建家庭的住房建筑面积显著增加(t值为正),从分组来看仅250-300平方米面积组的家庭有微弱下降,其余群组均增加,尤其低面积组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幅度较高。综上可见,拆迁补偿是否设置还建房屋面积约束对还建户住房财产持有面积会带来显著的分异。对于设置还建房屋面积限制的光谷青年城小区,被拆迁居民没有选择权,只能放弃住房实物补偿以获取货币补偿。而不设置还建面积基线的西苑小区,拆迁户普遍偏好获取具有保值增值性的住房实物补偿,甚至购置超出实际拆迁面积的住房面积。此外,拆迁前青年城小区面积低于200平方米和西苑小区面积低于150平方米的家庭在安置后住房面积均有显著增加和改善,表明这两种补偿模式均增强和兼顾了住房财产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