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法律保护水平与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回归结果》

《表7 法律保护水平与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法律保护是行政监管的有效补充吗——基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政处罚的实证检验》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从表7的回归结果看,列(1)中因变量为是否被民事诉讼立案(ifcase),法律保护水平的回归系数为0.004,在统计意义上不显著,这说明法律保护水平对是否立案没有产生显著影响,符合上文推测。列(2)的因变量是立案所用月份数(casemonth),court_med的系数为-0.207且在5%水平下显著,这表明两者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当地区法律保护水平相对较高时,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立案所需的时间相对更短。列(3)的因变量是结案所用月份数(closemonth),其中court_med的系数为-0.200且在10%水平下显著,这意味着较高的地区法律保护水平有助于缩短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结案时间。另外,列(4)中因变量为上市公司是否受到顶格处罚(ifmax),此时court_med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其可能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是否被顶格处罚,不仅与地区法律保护的“事前威慑”有关,还与证监会对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性质、手段及影响恶劣程度等的认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