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抽捐条规:从山陕会馆看清代晋商在汉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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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陕会馆看清代晋商在汉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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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同议定抽捐条规》,光绪《汉口山陕西会馆志》,《中国会馆志资料集成》第1辑第7册,第338~339页。

与徽州商人请同籍仕宦捐款不同,在汇业倡导下,晋商和陕商采取了派捐、抽厘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汉口山陕西会馆志》载,同治九年,十帮首人向同乡发出《劝乐捐文》,“布告同人,函筹巨款,随缘乐助”,召集同乡自行捐款。在捐款不足的情况下,同治十一年(1872),十帮首人共议,决定对过往的货物抽取厘金,一致同意“凡两省字号在汉作贸者,井及过往之货物,按货平允抽资,共襄善举”。(5)笔者将抽厘的具体规定整理为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