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漳泉湧典地:清代民国晋商字号土地经营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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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晋商字号土地经营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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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于《漳泉湧典价老账》,现藏北京晋商博物馆

在字号土地经营之下,土地在耕种、收地租之外拥有了土地商品化的概念外延,土地买卖成为字号赚取流通领域利润的一种手段。字号掌握资金,在土地、商业、金融行业进行投机,这种行为一方面可以减少损失,一方面加快了资本的流转速度,这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一种表现,也是字号频繁买卖土地的原因。字号资金在土地、商业、金融业之间迅速流转,通过字号清单中的收益比例以及账本流水记载可以对一定时间段内字号在土地、商业、金融方面的收益情况蠡测一二。笔者通过整理《漳泉湧典价老账》发现土地买卖最早发生在嘉庆元年(1796),最晚是同治六年(1867),前后跨度有72年,至同治六年(1867)已有田地739亩。囿于篇幅,笔者在此节选部分漳泉湧典地文书内容进行展示(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