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总酸对氨基酸态氮测定结果的影响》
注:a为对照值,b、c分别为不同酸度下样品3次测定值的平均值及其与对照值的相对偏差。
黄酒或米酒中总酸(以乳酸计)一般在10 g/L以下,随机选取黄酒和米酒样品各1个,调节样品中的总酸含量为0~20 g/L,利用茚三酮比色法测定不同酸度下样品的氨基酸态氮。结果如表1所示,不同酸度对2个样品中比色法测定值的相对偏差基本小于3.00%,最高为5.19%,因此可以认为黄酒或米酒的酸度不会对茚三酮比色法的测定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2332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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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王斯维、王栋、陶玲玲、徐岩 |
绘制单位 | 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育部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育部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育部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育部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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