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商科类产教融合合作模式综合评价值(修正后)》

《表5 商科类产教融合合作模式综合评价值(修正后)》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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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商科人才需求界定产教融合模式抉择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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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评价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

将评价因素赋权排序及对应的赋权权值进行归并,即赋权排序为A的直接教学服务类获得赋权权值8.25,依次类推,并将赋权权值分别除以各产教融合合作模式的排序值,加总后获得4种商科类产教融合合作模式赋权修正后的综合评价值,如下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