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科研成果分类评价的主要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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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科研“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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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领域非常广泛,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等各种形式的研究工作,有学术论文、专著、译著、学术工具书、艺术作品、创意设计、发明专利、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不同的科研成果形式。不同领域的科学研究有不同的特殊性,差异很大,放在一个篮子里评就会出现标准导向问题。高校应基于不同研究领域的特点,不看过程看“疗效”,以质量和实际社会贡献为导向,构建针对不同类型科研创新平台、不同类型科研人员、不同领域科研项目及不同类别科研“代表性成果”的分类评价体系[5],破除用“一把尺子”和“一刀切”衡量教师科研成果的简单做法。2013年,教育部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中对科技成果进行了分类,可作为高校科研成果分类评价的指导意见。一般来说,高校科研成果大致分为基础研究、技术与产品开发、应用示范3个大项,其评价内容与方式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