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会主体间分担儿童照顾时间成本的逻辑、依据及影响》
在现代社会,儿童已不再是父母的私人物品,[7]他们除了可给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带来多种效用之外,也是市场化儿童照顾者的顾客和服务对象,长大以后还可为雇主创造利润,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孩子的收益日渐社会化,成为一种惠及多元社会主体的公共物品,所以享受其利益的个体和机构也应为孩子的生产付出相应的成本。[8]而在孩子的生产中,投入最大的就是儿童照顾的时间成本,因此儿童照顾的时间成本,除了可在家庭成员之间分担之外,国家、雇主、市场化的儿童照顾者也应参与儿童照顾时间成本的分担,但不同社会主体之间成本分担的逻辑、愿意分担的原因及影响却并不同,主要有以下几对成本分担关系(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292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袁同成 |
绘制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